同人組織守則及注意事項

同人組織負責人需細閱、了解及同意以下守則。負責人有責任通知所屬及連攤組織所有工作人員有關守則,並確保於申請的攤位中出售的所有物品均沒有違規。請注意:「不知道」、「不清楚」不是違規的理由。

嚴禁發行、展示物品:

  1. 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》第II類、第III類物品(即任何18禁物品)
  2. 懷疑觸犯知識產權之物品(即懷疑盗印之物品)
  3. 官方發行物品(即含任何版權繪之物品)
  4. 非同人物品

本會有權要求參展組織收起或沒收違規物品,屢勸不果者將可能被邀請離場;

如對發行、展示物合格與否存疑,可以先把物品清單交給本會評定。

會場守則:

  1. 同人組織只可於指定攤位範圍內進行販售,展示及宣傳活動;
  2. 不得在攤位範圍外兜售或進行任何宣傳活動;
  3. 同人組織不得為其他團體進行任何宣傳活動;
  4. 參展團體必須小心使用場內的場地設備,如有損毀、遺失,本會有權要求賠償;
  5. 未經許可,不得隨便挪用未獲分配之場內設備;
  6. 攤位的裝飾、雜物不得超過指定的攤位範圍;
  7. 不得對已劃分的攤位範圍作任何改動;
  8. 不得在場地內吸煙及言語不雅;
  9. 不得攤位內放置汽球及危險物品(如刀具、易燃品);
  10. 每個攤位內的工作人員不可多於3人;
  11. 請保持攤位清潔,如發現任何汙漬、垃圾,本會有權要求組織工作人員清理至恢復原狀;
  12. 如發現任何違規行為,屢勸不果者將可能被邀請離場;
  13. 本會保留參展守則的增修權及最終解釋權;
  14. 請盡情享受我們的霜月式!!

免責聲明:

  1. 同人組織需自行承擔觸犯相關條例之法律後果,本會恕不負責;
  2. 如遇上不可遇見之理由(如惡劣天氣丶社運),本會保留將活動取消或改期之權利,本會並不會為此所造成之任何損失負責。

附錄

對淫褻及不雅(十八禁)物品的管制:

(第390 章24 條)現將該條例撮要如下,一切以原文為準:

詳情請參考《電影、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》的網址http://www.ofnaa.gov.hk/chi/code/

釋義:

第I類:【非淫褻,非不雅】–可向任何人士發布、

第II 類: 【不雅】–不可向十八歲或以下人士發布,物品要有封套密封,其封面及封底必須印有不少於面積百分之二十的法定警告字句,並在封面或封底載有出版人資料。

第III 類: 【淫褻】–禁止在香港發布。根據條例 ,「 淫褻 」及「 不雅 」是指物品帶有暴力 、變態和令人反感的成分 。凡屬不雅物品均不得向18 歲以下人士發布 ,而且必須載有法定警告告示 。至於淫褻物品,則一律禁止發布。

任何出版人或印刷人違反以上規定,無論是否知道該物品為不雅物品,即屬犯罪,首次定罪,可處罰款$400,000 及監禁12 個月,第二次或其後定罪,可處罰款$800,000及監禁12 個月。